直播间主播声称所卖翡翠手镯成色极好,消费者高价入手后却发现货不对板;网络店铺宣传售卖的“神药”能延缓衰老、抗癌抗肿瘤,买家收到货后发现竟然只是普通食品……当网购遇到虚假宣传,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京互联网法院张倩、刘承祖两位法官携手CCTV13《法治在线》,带您一起甄别网购商家虚假宣传的套路。
主播夸大宣传卖手镯拒不退货网购该如何维权
原告史女士在一家网络店铺的直播间里看到了一款翡翠手镯,主播称自己是职业珠宝鉴定师,据主播介绍,这款手镯的成色极好,品质上乘。史女士非常动心,先后分三笔支付,一共花费了七万两千多元购买了这件商品。而令史女士没想到的是,就是这单交易,让她和商家对簿公堂。刘承祖法官
消费者在收到货之后,经过身边的朋友和其他珠宝爱好者的提示,发现翡翠手镯的质地和宣传的不太一样,可能品质比较差。发现手镯有瑕疵 要求商家退款被拒除了品质和商家承诺的不符,史女士还发现,手镯上有一处不易察觉的白点瑕疵。史女士认为商家以次充好,于是联系客服退货退款,但遭到了拒绝。商家表示,在进行销售时已经告知过史女士,鉴于翡翠制品价格昂贵,史女士购买的翡翠手镯有48小时的鉴赏期,在鉴赏期内可以无条件退换货,但超过鉴赏期则不支持退换货了。双方协商未果,史女士一气之下将网络店铺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一赔三。刘承祖法官
史女士认为,主播在直播间里边明确介绍说手镯是冰种,属于较高的品质,自己实际收到货之后却发现品质比较差,属于虚假宣传。店铺的经营者认为,主播也是基于自身对于翡翠手镯透明度的理解做了主观表述,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欺诈。法院认定被告欺诈 支持原告退一赔三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涉案商品的材质及分级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载明,这件翡翠手镯透明度级别商贸俗称为“冬瓜地-瓷地”。法官介绍,这属于翡翠分级国家标准中最低的两个等级范畴,和商家所声称的品质明显不符。
刘承祖法官
主播作为专业的珠宝鉴定师,对于翡翠手镯的质地应当有比较高的认识。经过鉴定,手镯的实际品质与直播宣传的不相符,主播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所宣传“冰地”的来源和依据,所以我们综合判定之后,认为消费者基于主播的宣传而下单购买翡翠手镯,主播的行为构成欺诈。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支持了原告史女士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花费48800元网购所谓“神药”
在另一起网络消费案件中,张先生也因为一笔订单和商家法庭相见。张先生花费了48800元,在网络店铺上购买了一款叫作“人参膏”的产品,根据商家的宣传,这款产品的功效强大得令人惊讶。张倩法官
被告宣传这款商品具有延缓衰老、促进肿瘤细胞凋亡等神奇功效。但拿到商品之后,张先生仔细查看了商品的实物,发现这款商品使用的是食品生产的许可证号,也就是说这只是一款普通的食品,并不是保健品或者药品。法院认定商家虚假宣传 构成欺诈普通食品,却被吹嘘成所谓的“神药”,张先生将这家店铺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货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法院认为,本案中,涉案商品人参膏为食品,被告在商品详情页面中宣传的“抗恶控瘤、促进肿瘤细胞凋亡,延缓糖尿病肾病,延长生命”等功效,都属于对疾病有治疗功效的内容,属于虚假宣传,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
张倩法官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普通食品是不能作医疗功效宣传的。在这款商品的详情页面确实标注了很多跟治疗功效相关的宣传内容,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支持了原告张先生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被告店铺经营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涉网购案件数量增多涵盖生活方方面面
近些年,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备受青睐的购物选择,与之相伴的是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的案件数量也在逐渐增多。北京互联网法院梳理这类案件时发现,案件涉及的消费场景模式多元,涵盖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住、行各个方面,而消费者的主要诉请为解除合同退货退款以及三倍或十倍惩罚性赔偿。
张倩法官
我们也会发现在这些案件中,虚假宣传的手段比较多,比如对商品的产地、质量、成分等虚假宣传,虚构商品影响、受关注程度、销量等,还有把其他商品才有的特质或功效张冠李戴在自己销售的商品上。法官介绍,一些商家利用虚假宣传盲目逐利,比如冒用商标及品牌,虚假宣传商品材质及品类等;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商品宣传片“播放量10亿+”、打造虚假人设等较为隐蔽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进行下单,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维护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
号称视频平台播放3.5亿+?虚假宣传!3月13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多起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裁判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也对消费者遇到的难题给出了解答。例如在一起案件中,原告网购了一只号称“风靡全网的断奶神器”的奶瓶,使用后发现并没有宣传的效果,于是将商家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此前被告公司就曾因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断奶神器某平台播放3.5亿+”“某平台5000+种草”等内容,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然而被告不仅没有及时修正不实宣传,还继续使用相似的宣传用语。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应为原告退货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另一起案件中,原告在店铺直播间购买了6件真丝睡衣,但收货后发现,涉案商品均为丝制品,于是将店铺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法院认定,经营者故意混淆“丝”与“真丝”的概念,构成欺诈,并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海外购”销售非正品商品 被判构成欺诈在一起“海外购”引发的纠纷中,原告在某海外购平台购买了一件品牌羽绒服,该商品宣传页面标注着“正品海外直邮”。但原告收到货并向品牌官方求证后发现,该商品并非正品。于是原告将商品销售者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法院认为,被告所销售的商品不符合正品品牌的宣传,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仿金金豆卖真金价 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在一起网购黄金纠纷案中,原告花费2600元购买了被告销售的号称“黄金5g,带钢印,纯金”金豆。然而收货后,原告经鉴定发现,商品的铜含量为50.66%、未检测出金的含量,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商品竟然是被告支付60多元钱从别处购买的“仿金”饰品。以“真金”的价格销售“仿金”金豆,法院认定被告具有明显的欺诈意图,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张倩法官
从这些案件中我们发现,对于商家而言,虚假宣传的方式比较多,诚信经营的意识有待提高;对于连接商家和消费者的平台而言,治理虚假宣传的能力和方式有待提高;作为消费者,理性选择商品,了解商品的特性,自我维权的意识也有待提高。法官提醒,为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维护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商家要严格把控商品质量,如实反映商品情况,杜绝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平台需要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消费者也应在充分了解商品及服务信息后,谨慎作出消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