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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

本站发表时间:[2025-01-26] 来源:法治北京微信公众号 作者:
  本市出台《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惠及69.8万名“老老人”和15.7万名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发布的措施分为6大方面共20条措施,主要包括加强“老老人”需求调查和兜底保障,优化“老老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扩大“老老人”普惠服务供给,完善“老老人”医疗服务供给,推进“老老人”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强化“老老人”服务改革组织保障等。具体包括创新家医签约服务激励机制、推广养老服务制式合同、支持养老机器人产业发展、开展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以及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创新“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拓展农村养老服务阵地。“老老人”是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失智和高龄自理老年人。据统计,目前本市共有“老老人” 69.8万人。其中,高龄失能老人16.36万人,占比23.44%;高龄自理老年人53.44万人,占比76.56%。本市还有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15.7万人,也将参照此政策执行。据此计算,本市将有约85.5万老年人受益。
  入选理由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一位长者都应得到悉心关照。我市《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政府在民生领域的一项庄严承诺。该政策以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为目标,展现了政府对高龄老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的深切关怀。《措施》通过细致入微的制度设计,不仅强化了服务保障,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引入智能科技和创新服务模式,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瞻性,必将极大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也为法治政府建设树立了典范,值得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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