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海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符洪雪受理了一起放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刚满18岁,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其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趁无人看管时在家中放火,造成其家中过火面积10平方米。
第一次讯问时,王某说“在看守所里比家里好多了”,这引起了符洪雪的注意。原来,所谓的“比家里好”,是因为在看守所中同筒号的人能和王某偶尔闲谈。而在家中,由于王某自10岁就患精神疾病,父母为防止其伤人毁物,常年把王某关在家中,几乎断绝了其所有社会交往。这也就导致在案发前3个月左右,因对家中管束方式不满,王某拒绝服药。停药后的王某精神趋于躁狂,最终酿成大祸。
作出刑事处罚固然可以结案,但如何帮助教育王某及其家庭,做好犯罪矫正,彻底消除再犯风险,才是实现“事了”的“关键后半篇”。对此,符洪雪提交了召开公开听证的申请,希望对王某的量刑处理以及后续的帮教措施听取意见。
图为符洪雪和司法社工到看守所开展调查评估
听证会前,符洪雪为王某聘请了司法社工,对王某的社会危险性、家庭教养模式进行调查评估。听证管理部门根据本案特点,选取具有刑法、刑诉法、精神疾病、心理咨询四个方面专业背景的听证员,并邀请了具有教育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同时,为了后期社会支持系统的建立,还邀请王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代表参与听证。在押的王某以远程视频形式接入听证会现场。
图为听证会现场
3月20日,听证会在海淀区检察院召开。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和参会的社区代表就王某的刑事处罚量刑、就医及未来如何融入社会等问题发表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基于检察履职为王某搭建起的“1+N”帮教体系在持续发挥作用。通过简易听证,心理咨询背景的听证员继续针对王某家庭进行辅导帮助;社区书记表示,已制定针对王某回归社会后参与志愿服务、社区工作的计划。最让人欣慰的是,王某远程参与听证后,向检察官反映“我在画面上见到爸爸妈妈了,我特别高兴。我要好好改造,早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