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午,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在15分钟内连续查获三辆假牌摩托,经核查,骑手都没驾照。这三人将被合并处以6000元罚款和拘留20天。
中午11时37分,立汤路东三旗路口至牛北路路口路段上,昌平交警开展摩托车涉牌涉证整治工作时,一辆送外卖的两轮摩托车被民警拦住。民警要求骑车人于某出示驾驶证,于某坦然承认,没有驾驶证。查询了于某的身份信息后,民警发现,他的记录中确实没有考驾照的信息。民警接着核查车牌并查验车辆档案,发现车牌也是假的。
于某还在懊悔的时候,仅仅一刻钟内,又有两个人来陪他。骑手许某和张某也先后被交警拦截扣留,二人同样骑着假牌车,没驾照。民警依法扣留3辆违法车,并将3名骑手带回大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受到1000元罚款、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还将受到50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为此,合并处罚3人将分别被处6000元罚款,并处20日行政拘留(注:合并拘留最高为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