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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请注意!这一波诈骗,专挑中小学生下手!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12] 来源:法治昌平微信公众号 作者:

  最近,中小学生们陆陆续续迎来了快乐的暑假,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孩子们,以中小学生为诈骗对象,以免费领取手机为诱饵,以冒充警察为恐吓手段,迫使受害人充值、转账。

  发私信,领福利?

  2021年2月6日,市民赵女士带着儿子佳佳(化名)向警方报案,称儿子遇到了“假警察”,被骗5万元。据了解,当天下午佳佳玩着妈妈的手机,刷到一则令他心动的动态消息:发送私信即可领取一部新款高端手机,外加1888元红包福利。

  儿子佳佳很想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便毫不犹豫加了对方联系方式,并按照对方要求扫码操作。然而,手机屏幕里却跳出一个提醒界面:您已涉嫌违法犯罪,请立即配合警察处理!

  这时,一名穿着“警服”且自称警察的人要求和佳佳通话视频,称佳佳泄露他人隐私,涉嫌违法犯罪,要求佳佳立刻配合其调查,否则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把佳佳的父母刑事拘留6个月,并处罚款20万元!

  此时的佳佳十分害怕,也不敢告诉父母,在“假警察”的指示下,佳佳进入聊天群、接通语音通话、分享屏幕、关注某公众账号,再一步步打开支付软件,按对方的要求购买5万元储值卡。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循线追踪,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及陈某,随后警方果断出击,将嫌疑人陈某、张某抓获归案。

  据两名嫌疑人交代,之所以以中小学生为作案对象,是抓住中小学生希望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的心理,看到免费领手机的信息而上当的可能性很大。再加上中小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用“假警察”对其吓一吓,很容易让学生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操作。

  家长需当心

  NO.1

  儿童对骗局的辨别能力不高,容易成为骗子下手的目标,因此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帮助提高孩子的反诈意识和防诈能力,教育孩子不与陌生人交往,特别是不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不点击不明来历的链接或二维码。

  NO.2

  孩子使用手机时,最好在家长的监护下进行。作为家长,平时要管理好自己的支付账户信息,不要将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告诉孩子。

  NO.3

  家长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不要存放大金额钱款,建议绑定提示信息,时刻关注资金动态,避免孩子随意使用支付功能。

  法律规定

  无论数额大小,电信诈骗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冒充司法机关等

  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很可能酌情从重处罚!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假期来临

  家长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果发现孩子被骗

  请第一时间报警

  用法律维护我们自身权益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