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以下简称顺义公安分局)组织民警对辖区出租房屋开展专项治理,查处多起出租房屋经营人不履行治安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在对米各庄村内出租房屋治安检查工作中,发现房屋出租人张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房屋出租人张某处以罚款处罚。
案例二
顺义公安分局后沙峪派出所在对古城村内出租房屋治安检查工作中,发现房屋出租人杨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房屋出租人杨某处以罚款处罚。
民警提示
出租房屋经营人和来京暂住人员可通过“平安北京”和首都社区警务微信公众号,在“自主申报”模块中进行信息填报。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人来登记、人走停租”,为实现“房安全、人安居”的美好愿景共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