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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公安分局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清查行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5-03-1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牛爱辉
  为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以下简称石景山公安分局)以出租房屋、商住楼宇等部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集中清查统一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出租行为,全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八角派出所民警在地铁家园小区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刘某明知房屋门锁缺失,且未及时整改,造成房屋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刘某限期整改,并做出行政罚款处罚。
  鲁谷派出所民警对商住楼宇检查时发现,房屋经营人李某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李某停止出租,并做出行政罚款处罚。
  模式口派出所辖区内,房屋出租人王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王某做出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租房必登记”是房主和租客双方的安全保障,请广大房屋出租人合法合规出租房屋,自觉履行房屋管理责任,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同时,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此外,房屋承租人应遵规守法,自觉配合房屋出租人完成信息登记,积极配合警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警民携手,全力营造“房安全、人安居”的平安居住环境。
  图/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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