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平安 > 社会安全

一房产中介为涨粉编造自己“救人被撞”谣言 通州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本站发表时间:[2025-03-2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北京通州一名房产中介,为增加其账号粉丝量和流量,编造自己为救人被撞情节的信息,发布在网络上……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以下简称通州公安分局)通报,该房产中介被处行政拘留5日。
  3月9日,一条“男子为救小女孩被撞”的信息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经了解,某账号在视频平台连发两条帖文反映,“3月7日21时30分,在通州区某小区附近,为救一名独自在路口玩耍的八岁小女孩,发帖人被一辆汽车撞到胸部,疑似酒驾的司机逃逸。随后,女孩家属给了2000元就走了。”发帖人表示不求大家帮助,只求关注……
  关注到此信息后,通州警方高度重视,指挥、交通、属地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经梳理3月7日及前后几日的110报警记录,发现辖区内并未发生相关案件,属地派出所查阅相关区域的道路监控视频,也并未在相关时段发现可疑情况。对此,民警判断该情况疑似网络谣言。
  随后,民警立即对发帖人开展核查,很快便锁定了发帖人。当日21时,办案民警在通州区文景街道某居民小区内将涉嫌编造散布谣言的晁某(男,34岁)抓获。起初,面对民警的询问,晁某百般抵赖,以醉酒为由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经过近一小时的普法教育,最终晁某向民警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3月10日,违法行为人晁某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原来,晁某为一名房产中介,平时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房产信息,为增加其账号粉丝量,于是编造了自己为救人被撞情节的信息,并配发虚假图片上传至网络社交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通州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要理性看待网络信息,提高辨别能力,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 
  图/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