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施行,违规“黑飞”将可能被拘留。1月25日,有一男子明知政策却心存侥幸,擅自在北京通州进行“黑飞”无人机行为,最终依法受到了行政处罚。
1月25日,通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宋庄镇某村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到场处置,成功将涉嫌“黑飞”无人机男子刘某查获。
面对警方的询问,刘某坦言其知晓北京无人机相关管制政策,出于侥幸心理,在未经空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放飞无人机进行“黑飞”。经工作,通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刘某处以拘留7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再次提示大家,此通告系长期性规定,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飞行活动的就是“黑飞”。无人机使用者都需要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先行注册并查询适飞空域,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黑飞”。广大市民群众、各影视宣传公司及航拍爱好者计划使用无人机拍摄前,务必提前向空管部门进行报备,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黑飞”。
文/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