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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劳动者拿到高温津贴?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19]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进入7月以来,全国多地进入“烧烤模式”,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40℃以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出台措施,重申高温津贴应发放到位。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行业和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仍不到位,有劳动者反映“听说过、没拿过”。此外,今年以来,上海、福建、天津等省市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但有的地方标准多年未变。

  ■多地调查

  劳动者反映“听说过没拿过”

  7月的一天中午,北京地面温度近39℃。53岁的唐师傅在西城区金融街街道一处建筑工地上,跟工友们顶着灼热的阳光清理建材垃圾,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

  “听说过高温津贴,就是从来没见过。”唐师傅告诉记者,他在全国各地建筑工地上干了20年,从来没领到过高温津贴。其他工友们也反映,在网上、新闻上看到过高温津贴,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享受、每个月该领多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记者在北京、江苏等地采访了解到,各地人社部门连续多年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但仍有少数行业和单位落实不到位,一些劳动者反映没拿过高温津贴。

  徐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孙柱说,在检查中发现,民企对高温津贴落实相对不够,此外,建筑、物业等临时岗位较多的行业也是高温津贴少发、漏发的“重灾区”。除了日常检查发现和受理员工举报,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的约束力也有限。

  ■高温津贴

  有的地方十余年标准未变

  记者发现,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2年印发以来,至少24个省区市调整过高温津贴标准。今年以来,上海、福建、天津等省市又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福建省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支付标准由每人每天9.2元提高到12元;6月至9月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由此前的200元调整为260元。今年5月,上海人社部门宣布,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调整为每月300元,每年6月至9月发放。

  与此同时,上海、福建两地都把高温津贴纳入了工资总额。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计算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时,也应将高温津贴计算在内。

  天津市则明确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按照2018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5871元计算,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2元,较去年增加3%左右。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原地踏步”多年,有的超过10年未变。河南省每天1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8年沿用至今;广东省自2007年以来,高温津贴的最高金额始终为每月150元;湖南省2005年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最低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不低于6.9元,这一标准已有14年未予调整。

  ■新华微评

  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全国多地进入“烧烤模式”,本该及时发放的高温津贴在一些单位遭遇“花式克扣”。或以廉价物品替代,或把津贴算到最低工资内,或对临时岗位少发、漏发。高温津贴打折、缩水甚至形同虚设,根子还在有关规定太笼统、执行不到位,给了少数单位弹性的空间。从操作层面细化规定、明确标准,采取联合惩戒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高温津贴才能切实发放到位,让劳动者多一点舒心。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莉认为,高温天气的认定往往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消息,但发布的气温与体感温度有差异,另外很难要求每个工地实时监测气温。这就需要通过加强立法予以明确。同时,应简化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让劳动执法部门和仲裁部门有法可依。针对克扣高温津贴企业违规成本低的问题,南京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金浩建议,引入信用评价、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推动高温津贴发放到位。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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