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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老街坊热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3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我觉得文明不应该停留在嘴上,而是真正落实到日常的行为中”,《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5月29日,一场以“文明”为关键词的研讨会在石景山老山街道老山东里南社区老街坊议事厅展开,老街坊们对于《条例》细则进行了学习和热议。

  老街坊们结合《条例》,对日常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盘点。老街坊们提出,尽管现在市民的文明素质整体提高了,但楼道里乱放杂物、遛狗不拴绳、高层往下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老街坊们明确表示,这些不文明行为首先会自己避免,看到其他人违规也会及时上前劝导。

  也有些老街坊们提出,“劝了但对方不听怎么办?”老山东里南社区党委书记付莉从《条例》的第三十五条给大家找出了答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文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政府服务热线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

  “《条例》让‘文明’不再是一个抽象词汇,在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社区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把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了执法内容、执法主体、执法标准等,对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居民素质提升都将起到良性的促进作用。”付莉告诉北青报记者,以前发宣传单,居民们拿了时常会随手一搁,但这次的《条例》跟居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们现场就仔细阅读起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条例》将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等不文明行为都列入了“社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清单,而这些行为都有相应的执法主体和惩罚标准,将对不文明行为起到约束作用。“此前,这些问题都是以劝导为主,现在是有法可依了。”付莉表示,《条例》内容的明确也便于开展宣传,“哪些是倡导的,哪些是禁止的,都有了一把衡量的标尺,让大家能一目了然”,前一天刚从区里拿到了《条例》内容,第二天就组织社区居民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老街坊们都期待着《条例》的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研部主任张智参加了此次《条例》的起草工作,在《条例》如何落地方面,他认为,《条例》涉及的内容很全、很细,覆盖了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但要让文件落实,首先文件要被市民所熟悉和理解,因此要加大宣传,并且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形式进行宣传。同时,《条例》有文明行为倡导和不文明行为治理两大板块,在宣传的时候,要选树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还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人群进行分众精准细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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