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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收藏骗局频发 通州法院法官:消费者应多加防范

本站发表时间:[2024-01-1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王丹阳 邵纪元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法官向公众介绍了一起养老金融项目骗局。
  李某、廖某等人成立拍卖公司,下设市场部、后勤部、鉴定室等部门,拍卖公司通过网络推广、派发传单、举办推介会等形式对外宣称经营艺术品展览、拍卖等业务,并收集潜在客户信息,雇佣多名业务员并事先培训诈骗话术,由该公司业务员主动联系有文物收藏爱好的老年人,欺骗其带藏品至该公司,再由廖某以鉴定专家的身份对藏品进行鉴定进一步取得信任,然后由部门总监、业务员向受骗老年人介绍、灌输藏品价值几十万元至上千万元、且市场热度高、容易出手变现等不实信息,并谎称该公司能够通过举办展览会、拍卖会等形式将受骗老年人的藏品高价拍卖变现,以此骗取受骗老年人与该公司签订所谓的服务协议书,并借机收取高额的服务费、鉴定费。但至案发,受骗老年人的藏品均未拍卖成功。经统计,被告人李某、廖某等人骗得19名受骗老年人的服务费、鉴定费等费用9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廖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通州法院法官提示:文物虽然带有浓厚的文化色彩,承载着时代的文化记忆,尤得老年群体青睐,但从投资角度来看,文物收藏是一种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方式,在文物收藏中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要合法收藏,守住收藏底线。第二要理性收藏,量入为出,文物收藏专业性强、市场上流通文物泥沙俱下,若非专业人士,应合理安排文物收藏在家庭总资产中的比例。第三要提高警惕,对自己所持文物价值有一定认知,切莫被不法分子许下的高额拍卖价值蒙蔽双眼而支付高额前期费用;亦要提高甄别能力,在非专业领域不轻易入手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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