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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营造法治乡村良好氛围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28]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文君

  “损坏别人的财物,就应该赔偿,我还要上门道歉。”日前,湖南省安乡县三岔河镇唐家铺村村民严迎春在自家农田喷洒除草农药,因为刮风,农药飘到村民严宏强家的稻田,致使大量禾苗死亡。6月18日,严迎春来到三岔河镇司法所说明情况,表示愿意赔偿,并上门道歉。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送法下乡,可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当农民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正确维护自身权益时,基层才会更加稳定,社会发展才更有动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进程才会越来越快。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中国进入新时代,对乡村有效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呼唤着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既要从顶层设计出发,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又要从基层自治着手,不断激活乡村主体的创新力量,为乡村发展凝聚合力。

  需要强调的是,送法下乡并非只要温度不要威严,而是要推动改变“情—理—法”的积习,走向“法—理—情”的排序。在乡村治理中,群众诉求越是家长里短、多元多变,越需要用法治思维审视问题、解决矛盾。无视规则去“摆平”“搞定”,图一时方便而埋下发展隐患,看似高效的背后却是资源浪费和矛盾积压。以法治为原则,统领人情、伦理,才是化解乡村矛盾的正道、消解乡村冲突的正途、走向乡村善治的正轨。

  在农村开展送法下乡还是提升群众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各地司法部门要用心做实做细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传递给群众,不断培育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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