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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喜打劫”索红包 不是风俗是违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史洪举

  相关部门该通力协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让打着风俗习惯旗号行“趁喜打劫”之实的行为受到惩戒,让人们收获更多安全感。

  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某县城区发生多名老人强行拦截婚车索要财物警情。对此,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将多次参与拦截婚车索要财物的陈某(女)、高某(女)抓获,并对陈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对高某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婚车司机王明(化名)介绍,拦婚车要红包的事情在当地十分常见,最多一次有30来人拦截一个婚车车队,还有老人专门看好日子前来拦截婚车。

  可以说,通过拦婚车向新郎一方索要红包、水果、喜糖、香烟等小物品,一直以来是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也能烘托出喜庆热闹的气氛。婚礼举办方往往也会准备一定的礼品主动送给围观者,以便吸引人气,讨个喜庆吉利。然而,一些拦婚车人的行为却变异为强拿硬要,并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应有之义。

  如前所述,通过拦婚车索要红包并非刁风恶俗。但类似于上述几名老人的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风俗习惯的界限。一般而言,正常的拦婚车索要红包,通常不会有具体的数额要求,无非图个热闹好玩,即便无人发红包、给喜糖,也不会拦着婚车不放行。反观一些“趁喜打劫”现象,行为人拦婚车强行索要财物,不给钱便不让离开,直到要到钱为止。其行为已属于拦截他人、无事生非、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或敲诈勒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有这两种行为的,轻则应受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应该说,任何具有基本常识和规则意识的人都清楚这两种行为的违法性质。但却有一些人借助风俗之名,认为举行婚礼方不会或者不便拒绝,进而“趁喜打劫”。其实,对于结婚当事方而言,举行婚礼的每一个步骤都有时间节点安排,不能错过。如果拒不支付财物,就将导致婚车不能顺利通行,影响举行婚礼这一大事。

  拦婚车索要彩头应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至少在当事人不情愿时不该再强行索要,否则就变异为“趁喜打劫”,应承担治安处罚乃至刑事制裁的后果。据报道,2016年,天津市就破获一起通过拦婚车索要红包的案件,以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刑拘8名嫌疑人。

  建设法治社会,应不以小恶而纵容。作为受害人,理当有主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即便难以当场向这些小恶行为说不,也可以巧妙收集证据,事后报警。相关部门也该通力协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让打着风俗习惯旗号行“趁喜打劫”之实的行为受到惩戒,让人们收获更多安全感,不至于对随意滋事的地痞无赖式小恶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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