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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出发后生病或受伤,旅行社应该承担责任吗?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小李一家三口外出旅游,第二天孩子因水土不服突发肠胃炎,全家陪孩子看病几乎耽误了整个行程,小李向旅行社申请退还费用,遭到拒绝。

  1、旅行者在旅游过程中生病或受伤,旅行社应该承担责任吗?

  旅行者在旅游过程中生病,有权向旅行社请求救助,在旅游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疾病,旅行社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应当协助游客进行救助。

  关于受伤,需要区分是如何受伤,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有告知、警示的义务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如因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履行此义务导致游客受伤,游客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而游客自身也有如实告知个人健康情况的义务以及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如游客未如实告知个人健康信息,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而导致受伤,游客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游客也应遵守旅游合同的行程安排,如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脱离团队,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旅行者在发团后在当地生病耽误行程,旅行社应该退还团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游客有客观原因可以退团,但需要承担旅游经营者已支付的合理费用,差额的团费应予退还。


[供稿单位:顺义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