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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法院聘请国家法官学院专家教授成立“枫桥式人民法庭”专家组

本站发表时间:[2023-12-1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海波,全体人民法庭庭长及部分中层正职前往国家法官学院,与学院共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家组,并举办聘任仪式,聘请学院10名专家教授成为专家组成员。
  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党委委员、副院长、研究员李晓民,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胡田野,党委委员、副院长王晓芳,丰台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宗,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翟光红,以及丰台区检察院、丰台区公安分局、丰台区司法局、丰台区律师协会、新村街道、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部分领导参加活动。
  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国家法官学院行政楼、图书馆,聆听了“中国法治进程”讲座,并在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座谈交流。随后,丰台法院与国家法官学院共同举办了“枫桥式人民法庭”专家组专家聘任仪式。
  仪式现场,祖鹏代表丰台法院向国家法官学院胡田野教授、袁登明教授等10名专家教授颁发了“枫桥式人民法庭”专家聘书。祖鹏向国家法官学院、丰台区委及丰台各机关单位,对法院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就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能动司法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分享感悟体会。
  刘永宗强调,丰台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希望国家法官学院继续关心、支持法治丰台的发展和建设,发挥校地优势,加强交流合作,助力提升丰台法治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流法治服务高地,为区域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李成玉指出,国家宪法日的确立,展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宪法尊崇和维护的坚定决心,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他强调,国家法官学院受聘的专家学者要多多深入基层司法一线,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司法为民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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