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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公安分局依法严惩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

本站发表时间:[2021-01-15] 来源:平安绿谷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期,平谷公安分局持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2021年以来,共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7起,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35箱,5990公斤。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月6日下午,渔阳派出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经查,2020年12月31日22时40分许,市民王某在我区汝河巡河路与赵各庄西路路口北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市民王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8日下午,大兴庄派出所、南独乐河派出所分别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井某某、刘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经查,2020年12月31日夜间,市民井某某、刘某某分别在我区大兴庄镇体育中心西北侧和山东庄镇小北关村南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两人罚款100元和200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

  1月11日下午,兴谷派出所根据线索,在辖区后罗庄村一处住宅内,查获大量非法烟花爆竹。经清点称重,烟花爆竹共计283箱,总重量达4086公斤。

  经审查,烟花爆竹所有人刘某某供述:该批烟花爆竹计划在春节期间出售牟利。目前,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烟花爆竹交由专业部门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021年1月11日晚,兴谷派出所获得线索,将正在兴谷家园小区门口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张某某查获,并在其临时租住地,当场查缴非法烟花爆竹共计152箱,总重量达1904公斤。目前,刘某某、张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刑事拘留,查缴的烟花爆竹已移交专业部门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供稿单位:平谷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