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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新手机遇二手货 电商一加三倍赔偿

本站发表时间:[2017-03-15] 来源: 作者:

【案情】

2016年5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吴先生在某网络商城支付999元订购了一台某品牌手机。开机后发现手机里有该年4月28日拍摄的照片和下载的文件。吴先生马上联系商城售后反映问题,对方告诉吴先生可以选择退货,但吴先生认为将已经使用过的手机二次卖给消费者,是一种欺诈行为,要求得到三倍赔偿,吴先生在被拒绝后到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

【结果】

吉林省消协通过消费者提供的截图和订单号核实了情况,去年5月13日将投诉录入中消协电商直通车平台进行维权。去年5月19日商城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并以购物券的方式赔偿消费者3000元。

【点评】

本案的关键是消费者收到的是否是二手手机?一要证明手机没有被调包,二要证明手机曾经使用过。电商客服没有纠结于验货和鉴定问题,6个工作日内就做出退一加三倍赔偿的决定,反映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的效果。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