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6年5月,消费者付先生在某网站一家名为“金丝兔广汇达专卖店”的网店看中了一款鞋。当时网页上宣传“最后一天,清仓甩卖”,付先生觉得机会难得,当下便付款购买了两双该款鞋,价值336元。几日过后,付先生再次浏览该店网页时,发现该款鞋子仍以“最后一天,清仓甩卖”进行宣传,且价格不变。付先生觉得该店属于虚假宣传,故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于是便拨打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消费者委员会电话进行投诉,要求“退一赔三”。
【结果】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消费者委员会西天尾分会工作人员经查发现,该鞋店确实存在虚假宣传和故意误导消费者的问题。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店家承认错误,立即撤下不实宣传,并增加三倍赔偿消费者。
【点评】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但是有了互联网后,这种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很难有条件和精力监督经营者宣传,而借助互联网,消费者也可以对其进行全天候监督。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样的电商消费维权环境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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