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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多元化纠纷调解 基层法庭全覆盖

本站发表时间:[2018-11-14]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作者:

原标题:改革开放四十年丨多元化纠纷调解,“枫桥经验”在海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今天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要做到“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了“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核心的“枫桥经验”。半个世纪过去,中国经历了改革开放40周年的剧变,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进程中,北京海淀法院一直致力于利用自身优势妥善化解矛盾,同时始终紧密关注时代变化与需求,借助人民调解、专业化调解、律师调解等制度的建立,探索出了在首都北京这样的超级大城市、在海淀区这一国家科技创新高地适用的多元调解机制。 

改革开放四十年,海淀法院凭借与时俱进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创造出了海淀版“枫桥经验”。 

2005年12月,海淀法院首次邀请调解员到法庭协助调解,以调解方式成功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自此,海淀法院持续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引入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参与调解,平复矛盾,积极化解纠纷。 

 

2006年,民事审判第二庭与海淀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协作正式启动。2007年,山后法庭遴选出5位来自山后地区两镇几十个自然村,且富有威望和经验的人士,聘请其参与诉讼调解工作。通过点滴努力,一个由人民调解员与法官联手打造的庭审调解新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2006年,全国首家专门审理商事案件的派出法庭上地人民法庭成立。法官在审判、调研中发现,中小企业在出现法律纠纷后,更倾向于采取“协商和解”或“寻求行业协会或中间方斡旋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基于这一实际需求,2007年,上地法庭在成立一周年之际创立了“商事特邀调解员制度”,首批4名调解员分别来自4家民营公司的董事长、副总裁和法律主管,这是全国首次专门为商事案件聘请调解员。调解员可凭借他们在商界的知名度和威望,依据商业知识和经验,利用商业惯例和商人规则主持调解,从而促使商人之间的商事纠纷得到快速妥善的解决。商事纠纷商人解,诉调对接诉和谐,海淀法院的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广。 

上地特邀调解员完成了首次调解 

海淀区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表现出案件数量大、案件多属于新兴行业间纠纷、当事人多为同业竞争者的特点。2008年,民事审判第五庭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的工作。 

2010年,海淀法院专门设立“中关村电子市场调解室”,这是北京首家在电子卖场设立的调解室。其工作人员由海淀法院聘任的特邀调解员组成,特邀调解员从商会、卖场、有影响的经销商负责人中选任。 

 

2010年,为有效解决和应对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利益、感情等方面的复杂情况,海淀法院决定推行“婚姻家庭案件立案调解制度”,并专门聘请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教授和老师作为特邀调解员。 

随着立案等机制的全面实施,海淀法院受理案件量大幅攀升,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2月,海淀法院立案庭决定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专门负责诉讼与诉前调解的衔接,并对所有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 

2016年9月,海淀法院在院本部、中关村法庭、东升派出法庭及第二办公区开设了四家诉前调解室,2017年又在山后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增设了两处诉前调解室,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法庭的全覆盖。  

2018年,海淀法院与区司法局、区律协共同选拔聘任了一百名业务精、专业强的执业律师参与到海淀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并及时对新任的律师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强调了律师在参与调解工作时应当遵守的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及其他工作纪律和业务规范。 

律师的加入,将有力推进多元化解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使“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在矛盾的快速分流化解工作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在院本部及所有派出法庭全部开设了诉前调解室,本部设置了一个供10人工作的调解员办公室,3间诉前调解室,各派出法庭分别设置了1—2间调解室。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共建的互联网纠纷调解室,设置在新海大厦办公区,重点调解涉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网络人格权纠纷以及其他涉网络民商事纠纷。 

为配合律师调解工作,又在院本部设置了3间能供20名律师同时就座的律师调解员工作室,1间律师休息室(合议室),并新增设了9间律师调解员专用的调解室,其中包括3间特色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物业供暖纠纷调解室、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以保障律师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海淀法院大力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探索出了海淀区,以及北京司法工作中适用的“枫桥经验”。未来,海淀法院将继续紧密结合辖区内法治环境的特点,大胆探索适应自身工作规律的调解机制,在诉讼的各个环节中锲入调解手段,努力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为调解这一宝贵传统增添新的内涵,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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