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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担起最重要的责任?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3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罗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必须要多方共治,那么,谁应当负起最重要的责任?”5月27日下午,在由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举办的“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研究报告发布暨研讨会”中,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讲话中给出了他的答案。在他看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需要家庭、社会、校园、司法等方面共同努力来解决,但无论是参与立法的人,包括家长与老师,相对互联网平台,在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处理上都是滞后的,“坦率地讲,包括参与立法的很多专家学者、立法的官员、家长与学校的老师,都是‘知识欠缺、缺乏经验’的。那么作为相对最了解互联网运营规律、青少年网络心理的互联网平台,就应该负起最重要的责任。”佟丽华说道。

  共青团中央委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3。9%,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遇到的最大的社会问题,是层出不穷、良莠不齐的互联网应用,作为商业平台,为了更快、更多地获得用户,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的开发者、运营者及其他所依托的互联网平台,无论开发哪一类产品,运营哪一种服务,都有如果从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商业回报的需求,以游戏举例,互联网游戏服务提供商利用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上网规律和玩游戏过程中所展现的一些特点,结合后台,包括游戏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平台掌握的数据,利用专业化的设计、制作团队,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成本,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类游戏产品。为了对未成年人形成持续吸引力,游戏设计者、开发者和运营者会充分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充分利用未成年人的心理诉求,从而实现对未成年人时间和精力尽可能充分的占有。这也是大量未成年人玩游戏容易上瘾并且容易导致一系列病理性后果的重要原因。

  由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近日完成的《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与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青少年若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身心健康将收到威胁,正常的学业进步也会受到影响,若过度沉迷其中,还会导致媒介依存症(指过度沉迷于媒介接触而不能自拔的一种社会病理现象)。

  那么,互联网平台该如何担负自己的责任呢?佟丽华认为,首先从平台责任的角度来讲,各大互联网平台需要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我认为互联网平台应该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协调机制,由主要负责人层级来牵头。”在搭建完整协调机制的基础上,佟丽华还希望无论是大型还是中小型互联网平台,都能由更专业的人来研究、推进、解决此类问题,“必须有专业的、有未成年人视角的内部技术人员,一起来研发相关的产品,才能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作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建议从立法政策与社会舆论的角度,督促互联网平台来担负更多的责任:“我认为这不仅是一种道义的责任,更应该发展成法律责任,互联网平台应当为自己的产品与服务负责,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个大的方向是需要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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