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期,各地电梯伤人事件频发,让人们对电梯这一公共设施产生了质问,2014年,我国电梯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同时电梯困人等故障在各地时有发生。仅2015年7月以来,全国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公共设施的便利性固然必要,但由于它使用的广泛性和长期性,故保障其安全运转也同样重要。许多人不禁问谁来为公共设施安全加把“锁”?
【现状:电梯“吃人”伤了群众的安全感】
电梯作为机电一体化的特种设备,对广大民众而言,要理解电梯是一种怎样的设备,甚至于一些较为深层一些的技术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人们提高安全意识固然重要,但真正亟待解决的应该是对电梯的高效管理和严格审查。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用正常的电梯每月至少要维保两次,而且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都要进行一次大型维保。但事实显示,不少物业单位都未照此进行维保,如果没有出事故,大多是不会进行定期维保的。
除此之外,维保公司准入门槛也十分低,如今的准入门槛是养护30台电梯,许多小区都不止30台电梯,其门槛之低可想而知。大型维保公司往往有自己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系统管理制度,而小公司往往为了接单恶意压价,且小维保公司也可能由于人手较少、专业人员缺乏等原因,在日常维保上简单走过场,只有等到电梯出现问题时,才会派人修理。维保行业目前仍是个开放的市场,物业公司也想用更少的钱买到服务,从而尽可能压低维保的费用,这也就造成了许多物业选择小维保公司,从而降低了安全指数。
今年以来,随着人们对电梯越来越注意,各地也在推行电梯安全条例,逐步落实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电梯安全首负责任制”,即物业公司将在电梯事故中承担首要责任,这将使得物业公司不再一味地追求低价维护。
尽管国家明文禁止资质挂靠,但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现象非常普遍。所谓资质挂靠,即不具备电梯维保资质的公司找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挂靠,大多数两种情况,即根本没有资质的小公司挂靠有资质的大公司,或者资质不够的公司想揽大项目,便去挂靠有资质揽项目的公司。
【追问:谁来为逝去的生命“买单”】
对于逝去的生命,每个责任人都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就电梯事故来说。首先,电梯所在的商场应承担责任。消费者在商场购物,商场应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场所,电梯伤人事件的发生,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电梯维护方应承担责任。作为电梯维护方,有义务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发生电梯伤人事件,电梯维护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再次,电梯生产厂家可能要承担责任。如果电梯存在安全质量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鉴定),则厂家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当然,如果经过鉴定电梯质量没有问题,则厂家无需承担责任。
最后,电梯的质量监督部门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电梯的质量监督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渎职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呼吁: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法治化水平还不是很高;公共安全相关制度软化,刚性缺失,部分领导干部在公共安全工作中有时仍以经验式管理为主,过度依靠个人经验、能力甚至是直觉,不少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公共安全立法、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的要求。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要求我们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完善制度建设,让制度成为硬约束和自觉行动,最终建立精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一方面,制定制度是基础。制度的威力在于切中问题实质。为此,要建立覆盖全面、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公共安全制度体系。
另一方面,执行制度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的、不折不扣的执行。为此,要提高领导干部对公共安全制度的熟知度和认同度,真正让制度硬起来,成为领导干部开展公共安全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
【专家:加强宣传教育 提升群众公众危机意识】
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盘点:公共设施安全事故频发】
湖北电梯吞人事故
7月26日湖北荆州一百货商场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的女子被搅入手扶电梯身亡。据家属介绍,当时女子抱着孩子踏上扶梯最后一块踏板时,踏板松了,女子被搅入扶梯,孩子被举出未受伤。电梯门被打开后女子已无生命迹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孩子不到3岁便失去了妈妈。
杭州电梯夹死人事件
7月30日上午10点40分,浙江网友爆料称,杭州庆春路附近的新华坊18幢,电梯把人夹住了,11点,有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消防人员已将女子救出,送往附近医院。据目击者称,人被解救出来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北京一女子乘坐地铁被卡门间死亡
2014年11月6日晚高峰,33岁的河北籍女子潘小梅,在北京地铁五号线驶往天通苑北方向的惠新西街南口站,被夹在闭合的安全门和车门中。随后车子开动,潘小梅被挤后跌落站台。
据@北京地铁微博发布的消息称,事件是18时57分许发生的,车站工作人员随即采取了列车紧急停车和线路停电措施,之后将受伤乘客抬上站台并送医院治疗,但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乘客于当日20时20分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