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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山东破产法论坛举行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3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徐鹏

  5月18日至19日,第五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威海荣成举行,本届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山东金融业联合会共同主办,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承办,潍坊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日照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协办。

  本届论坛主题为“破产重整与金融风险防控”,论坛围绕危困龙头企业重整的相关问题、房地产企业重整的相关问题、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防控相关问题及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权利的行使和保护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借此为山东乃至全国的新旧动能转换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开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平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周玉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关丽,山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威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广照,山东金融业联合会秘书长史涛应邀出席开幕式。

  刘贵祥认为,本届山东破产法论坛提出的议题,精准地抓住了相关问题的关键点,体现了组织者敏锐的观察力和坚持问题导向的判断力,同时也符合山东企业破产的实际,契合山东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需求。山东应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责任担当,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打造破产审判的山东名片,为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其江指出,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是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在研究会自身建设、破产法律研究、破产工作实践、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研究会成立5年来,坚持“复合型、应用型、对策型、长效型”的研究与服务机制,组成了结构合理、活力充沛的核心团队。研究会通过为困境企业诊断把脉、咨询论证,使破产理论研究与实务相结合、跟踪与服务有效衔接,构建了具有山东特色的破产法学研究服务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彰显了研究会的重大价值。研究会着力加强“务实精神、实践能力、实战经验、实际成效,实践研究”的“五实”能力建设,形成了“破旧立新、破立有为”的破产文化和“政府、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五位一体的联动服务模式。研究会充满热忱的工作激情,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的生动实践,值得其他研究会学习和借鉴。

  就办好这次论坛,王其江谈了三点建议:一是要紧紧围绕大局,增强论坛的智库功能;二是要聚焦突出问题,增强论坛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增强论坛的生机活力。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欣新等法学专家参加论坛并作主旨发言。出席论坛的还有来自北京、浙江、江苏、广西及省内多地法院的资深法官,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及省内部分高校的学者,来自金融机构、管理人机构的实务工作者,参会人数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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