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立法与法治研究所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共同举办了“新《立法法》实施四周年与中国立法体制发展研讨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部分地方人大法工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等企业单位的五十余位领导、专家、学者代表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围绕新《立法法》实施以来立法体制与立法发展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分三个阶段,共五个单元进行研讨。上海政法学院胡戎恩教授主持开幕式,上海政法学院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刚、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沈国明、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陈俊教授、胡戎恩教授先后致欢迎辞。随后,与会代表在各单元展开了热烈的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并围绕新时代立法发展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互动探讨,形成了不少共识。
研讨会第二单元是主题报告单元,由陈俊主持,沈国明、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郑磊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处长胡健博士、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国华教授、广西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院长李远龙教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子策7位发言人分别就立法体制发展与国情及制度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批设区的市法规、完善法律体系的几点思考、中国产业园区立法现状及前瞻、铸牢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共同体意识、宁波市地方立法的创新实践探索及思考等问题作了主题报告。
沈国明提出,新《立法法》实施以来,有很多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值得探讨,要发挥地方立法积极性,同时要考虑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法制传统以及国情地情,不能简单拿外国的法律来评价我国的立法,要探索制度创新,积极建言献策,回应实际需求。胡健就完善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作了几点思考,提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的讲话精神需要完善法律体系、需加强法律体系所涉国内法与国际法、军事法规与其他法、互联网背景下的立法应对等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郑磊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批设区的市法规研究作了几点思考,提出坚持合法性原则、开展立项阶段和审查批准前的指导、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立法信息平台等建言。朱国华主张改变中国产业园区立法少、政策多的现状、加快立法制度建设。李远龙针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不足之处,提出少数民族自治立法应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一级应推进自治条例立法进程等主张。肖子策就宁波市地方人大立法的创新实践探索及展望,与大家分享了宁波市地方立法的有益经验和特色做法。
研讨会第三单元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立法体制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刘风景主持。陈俊、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于兆波教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石东坡教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余俊教授、首都医科大学法学系张博源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余锋副教授、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企法部法律顾问王贤荣8位发言人依次就新时代立法体制发展、营商环境立法保障、立法体制中的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关系、法律体系中的文化立法、环境保护立法中的制度完善、中国卫生法法律体系建构、中国娱乐法法律体系建构、铁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等问题作了专题发言。
陈俊指出,新时代立法体制发展应回应和体现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宪法和立法法修改等时代精神和方向要求,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加强和完善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政府立法、公众参与立法等研究,并及时跟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立法保障等前沿问题的研究。随后,罗培新就营商环境评估与立法保障相关问题作了探讨,他结合世行标准与中国经验,以北京和上海两个代表中国的城市为例,从世行注重制度规则建设角度提出了法制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应积极参与规则标准制定、探索法制先行保障营商环境的几点思考。于兆波对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作了分析,认为民主立法追求的是最不坏的制度选择,是在尊重少数、服从多数背景下,排除立法过程中的最坏情况;科学立法追求的是最佳制度和最优规则,着重于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实效。随后,张博源和余锋分别侧重从立法法实施以来中国卫生法法律体系建构和中国娱乐法法律体系建构的目标和发展前景角度对相关领域重点立法及法律体系完善作了探讨。 研讨会第四单元是“依法立法与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李远龙主持。在该单元,宁波市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王旭刚探讨了备案审查的几个实务问题;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信瑜介绍了台湾公众参与立法的做法及启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翔对民事诉讼程序立法若干问题作了思考;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师大博士生王永和就历史文化名城立法保护提出了建言;平安普惠法律合规部专员宋鹏针对《立法法》对融资担保公司制度合规管理的参考价值作了探讨。
研讨会第五单元是“立法学教学研究及立法实务问题”。在该单元,上海市人大立法所常务副所长郑辉就立法学研究和实务若干重要问题作了探讨;上海市政府行政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松林就地方立法与地方标准的关系问题作了发言;安徽师范大学余俊教授就教育立法和政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作了思考;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中国人民大学王起超博士就立法的专业化与精细化作了发言;华东师范大学张颖和佟亚洲博士分别就立法学教学与政治学教学的互动、立法学政治学研究的美国经验作了发言。该单元由石东坡作评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立法法》实施及相关问题年度研讨会传播了正能量,完成了研究会年度任务,扩大了影响,增进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