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大学低利率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讨会暨研究基地启动仪式”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举行,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供销总社、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供销集团、农业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改革内参杂志社、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武功县政府、陕西省汉阴县政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同济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京东金融以及基层农民合作社等十几家政府机构、学术单位和企业组织,共50多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由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主任王新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雳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锌教授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对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予以衷心祝贺,并且表示对研究基地的项目启动予以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雷曜、中国供销集团总经理助理刘勇、中国财政杂志社副社长方向阳、陕西省发改委李青俊分别致辞,表达了对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启动的祝贺和希望,希望该研究基地能为我国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作出应有的理论贡献。
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联席主任李大凯代表研究基地作了题为《普惠金融3.0:低利率普惠金融的时代到来》的专题报告。他从我国普惠金融领域存在的高利率问题出发,发现了普惠金融实践与理念的偏离,并逐一分析了普惠金融是否必须是高利率、普惠金融机构是否必须依靠利息才能维持生存和发展、有没有一种普惠金融机构可以不依靠利息生存、低利率普惠金融的资金来源、中国有哪些本土信用资源可以利用、低利率普惠金融的经济学原理、普惠金融的合理利率区间应如何确定、未来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低利率普惠金融的经济学原理就在于:现代经济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同时发生。普惠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服务大众的规模效应获得议价权和生存权,既实现了普惠金融的大范围覆盖,又实现了利率的大幅降低,并指出了一种可能性存在,即普惠金融机构可以不依赖利息生存、不需要高利率,也可以为农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并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报告论述了普惠金融利率大幅降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具有可复制性和大范围推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