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作为新中国建设的见证者、参与者,“我和祖国”共奋进的一幕幕就像影视片段,让我回味无穷、让我激动自豪、让我无比幸福。
爱祖国让我更爱生活。“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今年上半年“新闻联播”持续播出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节目,每次收看都让我热泪盈眶,歌词的震撼、咏唱的激昂、场面的宏伟历历在目,每次聆听都让我激动不已,内心深处对祖国充满无上敬仰。我从小受家庭熏陶,对祖国有着深厚感情,这种感情往往流露于我对歌颂祖国系列歌曲的“青睐”,就是这些歌曲的传唱使我更加珍惜拥有、热爱生活。少年时代,当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老师就告诉我红领巾是党旗的一角,那鲜红的颜色是革命志士用鲜血染成的,那个时候我就爱上了“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首歌,懵懵懂懂中立志要做共产主义接班人,建设美丽的新中国;青年时代,受到“董存瑞为人民粉身碎骨,刘胡兰为祖国把热血流干……”歌曲影响,我向组织郑重递交入党申请书,庄严宣誓为党奋斗终身;中年时期,赶上了国家发展建设的快车道,“咱们的工人有力量”“老司机”“歌唱祖国”……是我们这代人的哼唱小曲,激励着我们在各自的岗位兢兢业业;进入老年,我没有因退休而放弃歌唱祖国,歌唱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退休后我积极参与单位的歌唱兴趣小组活动,“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激发我初心依旧、奉献社会、热爱生活。
爱祖国促我甘献余热。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这一代人今天的幸福生活,“爱国”是我人生永远的主题。工作时我把“爱国”化作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为单位搞建设、踏踏实实为社会做贡献、呕心沥血为群众谋公正;退休后我把“爱国”热情投向甘献余热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2001年,步入退休生活的我,仍坚持不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条文,摸索新时期的法律适用特点,志愿成为所在社区的普法宣传员,解答社区干部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热心指导群众撰写诉状、遗嘱、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2010年,我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放弃待遇优厚的律师工作,返聘从事民事申诉再审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审查再审案件申诉材料1400余件,使再审案件得到调解或撤诉200余件,收到当事人、代理人等赠送锦旗30余面。作为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书记,我率先在本支部建立了老法官金色夕阳社区法律服务队,带领支部的老党员、老法官根据群众需求,多次深入到露园、民生、依莲轩等社区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
“自知夕阳近黄昏,老骥无鞭自奋蹄。”我要做一个活到老、学到老、干到老的快乐老党员先锋队队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所在支部的老党员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歌奉献微薄之力!
(作者:张进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