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员王维新今年89岁,1948年参加革命,经历过战争年代血的洗礼,多少年来,他一心为革命,无私做奉献。时至今日,依然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人为民、务实,努力不懈地追求着。
29年前,王维新老人从燕山司法局长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他坚守着离岗不离责的信念,继续为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继续坚持工作时所学的法律方面知识和业务技能,坚持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他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他为积极调解邻里矛盾纠纷,为社区解决信访中出现的法律难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王维新是宏塔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中年龄最大的一位,在退休后近30年的时间里,利用自己的老本行为社区居民讲解法律常识、义务代写法律文书及打官司,并承担起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坚持为广大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积极为居民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
王老为居民进行法律服务坚持风雨无阻、不辞辛苦。这位老共产党员说:“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终身奋斗的宗旨,我为人民服务就要做到干不动为止。”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的奋斗目标要终身坚持,这就是他老人家坚定的信念。王维新同志志愿者服务无私奉献,因此被房山区评为2011年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十佳志愿者称号,这就是对他坚持近30年为人民做贡献的最大奖赏。
王维新离休后利用自己的老本行,义务承担起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燕山地区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任务,同时也成为宏塔社区的法律顾问。王维新是宏塔社区党员服务队成员之一,他坚持二十多年义务为社区居民进行法律服务,他利用自己的双重身份对燕山地区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做出了自己突出的贡献。王老自从离开工作岗位后,区司法局长不当了,由兼职律师,变成专职律师,继续在燕山石化公司九个大厂担任着法律顾问之职,在这些工厂间定期倒现场为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课、法律咨询等项服务。
王维新老人当志愿者已经有近30年的时光,为企业级个人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就有300余起,30近年相加就多达5000余件。他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婚姻、遗产继承、邻里纠纷等诸多方面,王维新在70岁之后,不用注册律师职业资格,按说他完全可以自己酌情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但是王老却是一直免费为老百姓免费打官司、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坚持至今。老人家曾经说过,他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服务,有着一个原则就是要与他们同甘苦、共欢乐,这也是王维新最感到幸福的事情。
王维新以讲法制课的形式,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宪法和部门法律。在从事无偿法律服务中参加了宏塔社区党员服务队,坚守志愿服务,不索取任何报酬。为使民众知晓其办公场所,在燕山残联的一间办公室门前挂牌子,让群众了解他每周的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多年来他风雨无阻,每天坚持早8点上班,没有人监督但他却从不迟到。他坚持法律服务,接办了许多群众诉求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抚养赡养等为民解忧的事情。对于这些事,老人件件都做到了依法进行宣传解释并加说服,让诉求者获满意结果怀着愉快的心情离去。就是这样把诉求人的难题解决了,王老他自己的心情也得到了些许宽慰。
据王老回忆说:他每年大约为有离婚意向的夫妻做工作,和好如初的就有3-5个家庭,而这样的夫妻并不是真正的关系破裂,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而缺乏沟通和理解导致的。因而了解到其中的原因后,王老凭经验遇到这样情况的家庭就对当事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来挽救一个家庭。所以,有绝大多数夫妻都是在王老的劝说下而复合,并且夫妻关系比以前更加恩爱了,因此大多数夫妻都十分感谢王维新老人。不仅如此,还有许多因为赡养老人及子女的关系案件,王老也是本着从当事者的角度去着想,一边对他们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一边给事主讲一些生动的案例进行说服教育,因此得到了事主的理解,家庭矛盾最终得以合理的解决,受到了事主的好评。
王维新每天在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进行法律咨询、财产纠纷、遗产继承、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赔偿、老年再婚、邻里调解及法律文书代理等工作。多年来经他调处的案件不下百十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几十万元。当事人为了感谢王维新,纷纷送来答谢礼物,都被他婉言谢绝,他说:我只是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让群众能够得到法律帮助,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拿出准备给孙子结婚用的10000元钱,捐到了社区居委会,表达他老人家对死难同胞的追悼,他说:“我岁数大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在灾难中失去亲人和家园遭到损毁的汶川百姓”。在玉树地震中,他又捐出了5000元,表达了他的心意。每年七一前夕的党员献爱心活动,他都要拿出几百元钱捐到居委会。这种大大小小的捐款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也没有人统计过王老这一生到底捐过多少钱。不知道的,还以为王老拿多高的工资呢,王老的生活特别的俭朴,一件白色衬衣可以穿上几十年,他总说:“衣服没坏,穿时间久了有感情了,就不舍得扔了”,其实我们知道他这是节俭的好习惯。他对自己从来都很抠门,对有需要、有帮助的人确很大方。还听宏塔原来的老主任蔡福来说过,当时居委会条件特别艰苦,办公环境没有厕所,办公经费也是严重不足,王老听到这个事后,自己拿了3000元钱,修建了厕所,方便居民办事时应急之用。每次到他家时,他都会给我们讲党的历史,讲他参加工作的事。也要求我们一定要为民办事实,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利。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什么才是合格的党员。
这就是王维新老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一名严格要求自己的老党员,一名无愧与党、无愧与人民的好党员,他是我们宏塔的骄傲,也是一名老党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