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前提问
七夕节来了,很多人选定今天登记结婚,有情人终成眷属。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身体健康程度并不完美,在爱人愿意包容并完全接受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喜结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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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剧场
小张和小王结婚不久,小王的姐姐王姐就找上门来。王姐跟小张说,她的弟弟有精神疾病,经常会犯病,让小张赶紧离开。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哪里还会在乎有没有病,就算有病小张也不想离开小王。但是固执的王姐认为小张只是看上了她弟弟的房子,所以认为患有遗传性精神疾病的弟弟,不能结婚,结婚也是无效婚姻,不能受到法律保护。那么,这桩婚姻究竟是不是有效呢?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检察官释法
小张小王的婚姻并不必然无效。
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缔结婚姻关系。患病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告知或虚假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规定为可撤销婚姻,赋予未患病一方当事人可撤销权,充分尊重其意愿和选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
随堂笔记
真爱无敌,很多困难都是可以战胜的!《民法典》取消重大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彰显了法律对个人自主权的尊重。现实中,有严重疾病的患者不仅要遭受病痛的折磨,还要遭受来自周边人群的回避和歧视。把患重大疾病作为结婚的限制条件,无疑会加深社会对疾病的成见。病人不是罪人,每名病人与健康人享有同等追求美好和幸福的权利,包括结婚生育的权利和自由。当然,患者也要秉着对他人负责的原则,不要故意隐瞒病情,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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