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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债务 你也要一起还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26]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民法典通解通读》 | 婚姻中的债务 你也要一起还吗??

  《民法典通解通读》第三十一期和大家见面了!上期我们一起了解了《民法典》中亲子关系与收养关系的相关规定。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大家介绍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今天,我们邀请专家继续为大家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开始学习吧!

  嘉宾

  雷明光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教授

  即便是同床共枕的夫妻,也不可能做到什么事情都一起分享,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每天在外边做些什么,比如他(她)是否在外边欠下高额外债?婚姻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什么情况下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中,主要通过两个原则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和利益共享。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鉴于目前尚未有具体的法律解释如何判定债务属于日常消费或生产经营,在司法实务中,法院通常参照家庭消费的八大类判定是否属于日常消费;关于生产经营,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以下几种情况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个体工商经营、工程承包垫资建设等,但这些问题还需相关部门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才能公正地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0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若在分割财产时双方未进行特殊约定,在分割完成后的工资奖励或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场问答环节

  观澜君和您一起,看看现场观众在生活中都遇到哪些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有关的问题。

  问:

  如何判定夫妻共同财产?

  雷明光:

  可以关注另一方银行账户的数量及卡号、股票账户的名称及金额、拥有房产的数量、投资公司的金额和拥有的公司股权等。如果日常生活中没有收集这方面信息,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律师要求法院出具调查函,通过调查函调查相关财产。

  问:

  不知情签的欠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雷明光:

  在司法实务中会把这种债务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在签字前确认文件的具体内容,签字后就需要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去履行自己偿还债务的责任。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