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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控公款流向 银行不能当“木偶”

本站发表时间:[2018-09-24]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中国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会计王喜禄,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等手段,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该学校财政资金395万余元。近日,北京一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王喜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王喜禄的作案过程长达5年,学校的管理漏洞是其能够频频得手主要原因。按照学校的规定,编外人员的工资表由主管校长签字,人事制定工资后送到财务室,会计负责制表,审计负责审核,出纳进行复核。王喜禄除了负责制表,还要将工资表送到银行,由银行发放工资。据农大附中一位出纳的证人证言,财务室的工作本来应该由三个人负责,后来王喜禄一手包办。

  据王喜禄称,他编造了其他人的虚假信息,往每个人的工资卡里输入金额,冒充领导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将支票和工资盘送往银行,多增加的那些人的工资,打到他个人的农业银行账户。

  在一系列的作案过程中,最难掩人耳目的就是让银行把所谓“多余”的钱汇到王喜禄指定的账户。单位通过银行给职工发放工资,或者给他人发放劳务费用,都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需要扣除的费用后,按照单位提供的名单和每个人的银行账户,一个萝卜一个坑,汇至不同的账户。

  王喜禄贪污公款的作案手段,通俗地讲就是吃空额,把伪造外聘专家、虚增代课教师的“工资”予以侵吞,而最终往账户打的钱必须通过银行“帮助”才能得以实现。如果银行按照王喜禄送到银行的工资表一对一地打钱,那么王喜禄的贪污难以实现。

  应该打入他人账户的钱却被王喜禄“指定”到自己的个人账户,王喜禄的贪污行为暴露,并不是银行举报的结果,而是学校的另一名会计发现纳税问题后,学校通过银行查询,发现王喜禄工资账户有180多万元,于是向监察委反映情况。这样一个反复出现的可疑之处,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引起警觉,反映给相关部门。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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