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其他人在庆祝国庆节、享受假期的时候,来自江苏的王琳和同伴孙伯光开始了穿越格聂神山的行动。但穿越并非计划中那样顺利,第一天,王琳就在海拔4800米处腿部骨折,无奈之下报警求助。60多名救援人员,历经41多个小时才将二人救出。
经过理塘县旅游部门确认,这次王琳等人徒步的地点,有一些属于未开发区域,王琳等人并未向景区和当地登协、旅游部门等报备,属于非法穿越。
尽管事后王琳表示,自己没有报备,也不知道需要报备,但这些都不影响他们为自己的非法行为付出代价。格聂景区建设管理筹备处负责人表示,格聂神山这条线路以后或将迎来更多的非法穿越者,下一步,将和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当地实际和亚丁经验,拟出台一个类似于有偿搜救的制度。
从法律上讲,公民陷入危险境地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政府部门应履行救助义务,这种权利与公民是否违法违规无关。正因为如此,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是驴友求救,都会得到当地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的积极响应,救人永远是第一位的。
但同时,我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也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不久前,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发布《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指明了有偿搜救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亚丁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搜救费用按照不同区域和线路,最低费用1.5万元起步。
这种尝试,也为格聂景区和国内其他景区提供了前行的照明灯。按照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原则进行归类,然后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划分多个区域,根据救援难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有偿搜救标准,既是对非法穿越的驴友的一种惩戒,也是对其他守法公民的合理交代。
同时,有偿搜救制度在制定时,也要注意费用的使用和监管,避免出现二次使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