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规执纪摊任务、指标化的问题必须要严防,不能偏离治党管党的基本方向和初衷,更不能让其侵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紧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败斗争已形成压倒性态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个别地方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初衷存在错误理解,在执规执纪和处罚干部上盲目追求数量,甚至在干部问责上派任务、下指标。
派任务、下指标的执纪方式衍生出一个匪夷所思的现象,一年之中一个地方必须要拿多少干部开刀问责是有规定的,一个部门要处分多少干部是有目标的,达不到规定、完成不了目标不行,如此执规执纪既达不到约束干部、管理干部的目的,更是背离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初衷,这样的做法对干部是不公平的、不公正的,更会损害到执规执纪的合理性、权威性。要知道执规执纪的目的是为了让干部的权力受到有效约束,为了把党管理好、治理好,而不是为了处分干部、拿干部开刀,不能把处分干部与治党管党等同起来、混为一谈,更不能以执规执纪的数量、处分干部的多少、级别高低来简单地评价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成效。
出现派任务、下指标的执纪现象,归根结底,还是政绩心态在作怪,把处分干部的数量当成是一种政绩,以问责走量的形式来彰显执纪执法工作的作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查处干部,甚至把问责次数、处分数量当成是自己的执纪成果、工作业绩。如此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为了证明自己在管党治党上积极作为,就强行把执规执纪的任务指标摊派给所属辖区或下属部门,出现执纪任务指标化的严重问题。在这种扭曲的政绩心态作用下,在一些地方极易造成在执规执纪上采取沾边政策,不管问题大小都往问责、处分的方向靠,导致问责标准无限化、处分范围扩大化。
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了管好党、治好党,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不应简单把问责数量当成衡量工作业绩的标准。一些干部搞摊任务、指标化的执纪方式,其本质是一种政治投机,是想通过处分干部的数量、问责干部的次数来获得政绩。全面从严治党不需要这样的政绩、这样的作为,需要的是真正把党的规矩纪律、规章制度原模原样、原原本本地落实下去,需要的是真正把党管好、把干部管住。执规执纪摊任务、指标化的问题必须要严防,不能偏离治党管党的基本方向和初衷,更不能让其侵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