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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杨怀荣

  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提出31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要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五项原则,并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和规范司法公开程序、加强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不仅仅审判执行公开,还包括人民法院基本情况、诉讼服务、司法改革、司法行政事务、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方位拓展司法公开范围;司法公开形式进一步健全,包括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加强人民法院白皮书工作,加强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增强司法公开平台服务群众和对外宣传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巩固拓展司法公开平台载体等等。

  更好地解决纠纷、平息争议是司法诉讼首先要追求的一个目标。那些能够使纠纷得到最有效解决的方案,是能够令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的方案。如何才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就是要让争议双方把话说在明处,将证据摆在对方的面前,无所偏私的裁判者根据这些双方当事人亲眼看见、亲耳聆听的证据对于案件作出裁决,这种完全公开的程序更有助于获得一个双方更容易接受的结局。相反,如果暗箱操作,当事人就无法对法院产生信任,即使是一个公正的判决,他也会怀疑对方当事人通过某种不正当的幕后交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从而削弱的是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度。由此可见,司法的不公开既违反了民主原则,从而危及司法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也加剧了民众对司法公正性的疑虑。

  司法公开的意义,首先在于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公开审判将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审判的透明度,从而更加保证审判的正确性,是确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其次,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有利于加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促使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同时促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三是有利于发挥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阳光最透明,它可以使权力运行一目了然,使腐败无处藏身。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可以说是人民司法的显示屏、预防腐败的防腐剂、和谐司法的助推器,是发展司法民主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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