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模式实现争议的在线解决,为网络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为互联网行业提供了处理线上问题的普惠解法。
24个小时之内,陌生网友在手机屏幕上的点击,决定着6岁的白血病患儿铮铮能否拿到10万元的保险赔付。日前,铮铮的妈妈刘云在支付宝发起了这场特殊表决,背景是铮铮在投保当天即患病入院,保险公司拒赔。由于双方对病情的确诊时间有较大争议,刘云在支付宝的“蚂蚁保险”申请启动“赔审团”进行判定。刘云的理赔申请未能通过。参与投票的19037名“赔审员”中,只有38%的人赞同理赔。
所谓“赔审团”,是“宝贝守护计划”自2017年12月22日上线时就引入的纠纷判定机制:在保险机构核赔过程中,当理赔申请人就案件初步理赔意见与保险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申请人在线请求“赔审员”共同对案件进行讨论、评议并做出审议结论。截至2018年12月,共有137534名支付宝会员通过了“赔审员”认证。事实表明,“赔审团”机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模式实现纠纷争议的在线解决,不仅为网络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互联网行业提供了处理线上问题的普惠解法。这是一项重要的基于互联网精神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可以研究探讨,但应该明确,此种争议解决方式只是一种参考,不能代替和排斥依法诉讼解决。当事人不认可“赔审团”决定,可以选择诉讼维权。现有基础上,“赔审团”机制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
一是建立专家解读制度。网络交易纠纷,除了涉及法律知识,还可能涉及纠纷相关的财务、金融、知识产权、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目前,“赔审团”机制采用“讨论+判定”模式,通过“赔审员”之间的讨论、互动以及对平台的建议,努力使判定结果更趋合理。但恐怕仍然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形:有的“赔审员”因为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生疏,看不懂纠纷的“门道”。可想而知,倘若“赔审员”对争议事实和涉及的知识“心中无数”,投票就难免跟着感觉走,导致审议结果走形变异。对此,不妨邀请专家学者或者专业人士作为“第三方”,释法说理,析疑解惑,为“赔审员”投票提供参考意见。
二是建立辩论制度。《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有这么一条,凡是决议一定要辩论通过,没有辩论或辩论没完是不可以表决的。实践中,能够进入“赔审团”审议范围的案件,大多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尤其要防止出现弱势当事人一方因势单力薄,意见难以充分发表的现象。对此,需要建立起配套的简明、实用、规范的辩论程序,让纠纷各方当事人都能通过语言或者文字“畅所欲言”,有序交锋,将不同观点的利弊长短都充分地暴露在“赔审员”的面前。这样,“赔审员”方能成竹在胸,仔细推敲,比较甄别,独立作出判断,最终形成的审议结论才能无限趋近于实体的正当性、程序的科学性。
三是建立回避制度。众所周知,自由心证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人的条件,而回避制度能有效排除可能干扰公正决定的一切因素。实行“赔审团”机制同样不能回避“回避”的问题。我们期盼在推行“赔审团”机制过程中,借鉴西方和我国司法机关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建立回避制度,尽可能地防止先入为主,避免利益冲突,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议结论客观公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