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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成“产业链” 网络监管不能“掉链”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01]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西流

  搜索关键词明明看到文章却打不开,点击文章发现文不对题,污点不断的新闻人物铺天盖地都是正面报道……这些蹊跷事的幕后推手就是传说的“网络水军”。湖北、福建等地警方近日相继破获“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揭开了“网络水军”非法经营的手法和套路。“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网络水军”明码标价,通过删帖、发帖,有的用几十万元就能“操控”舆情。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7年,全国破获“网络水军”案件40余起。今年以来,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可谓成果丰硕。然而,另有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删帖产业”收益数以亿计,“网络水军”数以万计,用几十万元就能“操控”舆情。可见,“有偿删帖”等敲诈勒索违法活动,仍然十分猖獗。

  事实上,“网络水军”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等网络行为,并非是什么新鲜事物,而是中国互联网迅猛发展之后的一种“衍生品”。随着“纯真年代”的逝去,互联网变身为“丛林时代”,各种网站林立,良莠不齐,“网络水军”这朵“恶之花”,更是显得妖艳迷人。特别是,当互联网的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的博弈场,一旦涉及利益纠葛,包括商家、甚至个别政府官员,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水军”的幕后推手。

  “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等,说穿了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受负面新闻围困的单位或个人,拿钱“消灾”,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删除网帖负面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收购报纸如出一辙,实质就是操纵舆论,封堵言路。殊不知,“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等,不仅损害了网络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影响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破坏了公共舆论环境。特别是,删除涉及打击“假冒伪劣”和消费维权等信息,使那些不法商家得以规避管理风险、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监督权。

  鉴于此,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规定,法院不仅认定“有偿删帖协议无效”,而且支持“权利受到侵害者依法替自己维权”。换言之,删帖委托人,及受委托删帖的网站,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见,删帖成“产业链”,网络监管不能“掉链”。首先,应提高网络安全法的执行力,尽快建立网站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依法约束网络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直至关闭网站或网络公司。同时,应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自律与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个人的违法工具。特别是,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背后“买家”的法律责任,消除“网络水军”恶意删帖的负面作用和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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