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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假售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本站发表时间:[2019-03-07]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李刚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同日,在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说,今年要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严格监管,对制假售假依法实行最严厉的惩罚。

  假冒伪劣产品这一沉疴顽疾,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因此,实行最严厉的惩罚,形成严打合力,努力实现“天下少假”——这一“严”字当头的鲜明态度,引起会场内外的高度认同和一片热议。

  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关乎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关乎民生保障,关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做好这一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工作,公安机关责无旁贷。要着眼于推动公安工作与经济发展、民生幸福同频共振,明确打假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打假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能力。要认真总结打假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侦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着力守护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打假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全局意识,强化部门协作,达成“打假共治”的共识,健全符合实战需求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让制假售假者付出惨痛代价,有效减少假冒伪劣产品,让群众少一分担心、多一分放心,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指数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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