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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假”本无错 欺骗太不该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0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韩雪

  春暖花开、气候宜人,正是出游好时节。最近,“只要胆子大哪天都是假”“爱拼才会赢”等“拼假秘诀”在朋友圈热传,有些人打算请病假“拼假”外出旅游。听起来很理直气壮,似乎充分利用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实则不然。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病假、产假、婚假等假期,只要员工符合相应条件,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就会批准。特别是病假,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但也有些职工利用这一制度“拼假”,如伪造、变造病假条请假后,外出旅游;或者病假条虽是真的,但却未在家休息,而是外出度假。

  员工患病时,单位应当给予员工合理期限的病假,这是每一名劳动者的权利。但如果利用病假出游,不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还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最基本原则。用人单位不仅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且无需支付解除补偿金或违法解除赔偿金。

  虽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但是“拼假”也不能“任性”而为,既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符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管理。因为违规“拼假”而丢了工作,实在得不偿失。

  请假不是“小事”,劳动者在依法请休带薪年休假时,也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提前提出休假申请,并且妥善安排工作,避免因“突袭”式的请休假给双方造成不便和损失,这也体现出劳动者个人的诚信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要反思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劳动者所在岗位等情况,完善各类休假的落实保障制度,切实将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