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始终保持执行力度不减、执行效率不降、执行质效提升,持续提高执行工作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笔者建议在执行规范化建设中要注重“三建立一设置”。
建立集约执行机制。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最大限度将执行程式化工作前移。成立执行文书组,将每个执行人员制作文书的工作,统一由执行文书组负责,实现程式化工作规范、集中、高效运行。执行文书组负责首次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名单决定书、非裁判类执行依据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企业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等11种程式性法律文书的统一制作;负责执行文书的盖章、分拣、移交外包公司。送达、回证接收、扫描上传、节点录入、材料入卷、卷宗分发;负责依法统一系统提请纳入失信名单和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负责涉基层组织被执行案件,在立案后及时向该基层组织所属乡镇政府书面函告等工作。
建立规范化节点控制机制。为有效规范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加强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管理与监督,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修改和完善《关于规范执行案件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完成时限和标准的规定》,根据上级法院执行质效考核规定,按照执行系统流程节点要求,对执行立案、文书制作与送达、财产查询与控制、迁出房屋与退出土地公告的张贴、交付财物(车辆等动产)通知书的送达、强制迁出房屋与退出土地、司法拘留或者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财产询价评估拍卖以物抵债、启动拒执犯罪调查程序、案款支付、结案归档等10个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责任主体进行明确,整体压缩执行办案期限,实现流程有效衔接,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建立科学化绩效考核机制。为客观公正评价执行工作绩效,建立长效执行激励机制,促进执行质效不断提升,科学地制定《执行绩效考核办法》,坚持精神鼓励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突出执行办案第一要务,设定每月的基本任务,设置执行结案、打击拒执、网络拍卖、执行宣传等加分指标,关键节点、执行信访、案件超期、案款发放、质效通报、文书上网、工作纪律等减分指标,以及未完成基本任务、违纪违法等一票否决指标。考核以计分(加分和减分)方式,每月进行一次。根据实施团队、实施人员的考核得分、完成和超出基本任务情况,通过屏幕通报、评先推优、公务员月绩效考核等次确定等形式,分别对实施团队、团队辅助人员、实施人员进行奖惩,并根据实施人员完成基本任务比例对综合岗位人员进行奖惩,从而实现实施人员、辅助人员、综合人员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形成团结共进的良好局面。
设置统一的财产查控机制。设置财产查控组,负责统一发起网络查询、统一开展传统查询、统一分析查询结果、统一制作控制性裁定、统一实施网络控制和传统控制并登记流转查控信息、统一接收协助控制文书送达回执和扫描上传、流程节点录入和材料入卷等工作,实现财产查询、财产控制、节点录入的规范化、高效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