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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铜墙铁壁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26]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席文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情况。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给被害未成年人带来无法抹去的阴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既是严重的违法犯罪,更为社会伦理道德所不容。公安机关肩负着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安机关责无旁贷。此次部署开展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亮出利剑,充分表明了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态度,彰显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树立了惩恶扬善的鲜明价值导向。

  事实上,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依法出重拳予以打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但也应看到,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依然严峻。当前,利用互联网“隔空”猥亵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不断涌现,其隐蔽性强、危害性广的特点给司法机关打击此类犯罪带来新的挑战。司法机关尤需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相衔接的合力,有效预防、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用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用法律捍卫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意志。在执法层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必须依法从严从快侦破,各地公安机关要统筹破案资源,及时破案,一办到底。在调查取证和审判工作中,司法机关应当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让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价值导向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环节,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事,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合力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铜墙铁壁。其中,事前预防就是关键一环。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家长要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学校等教育部门要通过性安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性侵风险识别能力,以积极有效的监护举措给未成年人划出安全区。此外,还应建立信息化防控机制,加强对历年来各类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的梳理掌握,从源头排除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风险,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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