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方评论

“纸面服刑”倒查20年彰显司法进步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西流

  今年以来,“纸面服刑”事件被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典型的例子是,内蒙古呼伦贝尔男子巴图孟和被判刑15年却一天牢都没坐。基于此,全国多地监狱对“纸面服刑”倒查20年,排查“减、假、暂”案件8万余件,确认并整改违规违法问题307个,显然是维护司法威严和公正的有效措施,也是对过去司法监管缺位的一次反思与纠偏。

  众所周知,办理减刑、假释的依据,主要是《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颁行20多年,受当时立法水平所限,有些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乏操作性。

  针对这种情况,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大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对拒不认罪悔罪或不履行财产刑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贪污贿赂罪犯,法院将不予假释且一般不予减刑。特别是,2019年7月,中央政法委提出,要主动发现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要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杜绝“纸面服刑”倒查20年,需要多管齐下。首先,必须对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细化规定,增加可操作性;同时,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制约作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减刑、假释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特别是,应制定惩罚性规定,约束司法人员、鉴定医生等公职人员的从业行为,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减刑、假释的参与者,一律严肃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