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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闭环运行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琼

  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闭环运行,指的是推进诉源治理的实质化运行,即从纠纷的非诉化解、诉非分流、衍生案件的直线,转变为非诉化解、诉非分流、衍生案件、源头预防的圆形。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诉源治理作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长期治本、短期治标。

  之前有观点认为法院就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但是解决了“案结”问题,有没有分析如何巩固“事了”?传统的“事了”就是在判决后多做当事人工作,力求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不上诉。但是闭环运行中的“事了”则是要通过案件审理,分析出基层社会治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风险和隐患,而在制度机制层面提出建议,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此为源头预防。

  有些人认为,法院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后一公里”,诉讼结束就是矛盾纠纷了结。而伴随着大数据在法院的深度应用,数据分析助力司法决策作用发挥得越来越明显,而对外能够通过数据挖掘,找出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将呈报对象由本级法院党组、上级法院,转而投向党委政府、执法机关、基层组织,甚至可以手把手地帮助村集体制定村规民约,引导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自治管理权。

  直线运行的劣势在于,法院无法预见诉讼案件的增减,而闭环运行后,人民法院直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源头上就可以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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