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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装睡”需要监管“较真”

本站发表时间:[2021-06-0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贺成

  在完善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仍缺少一些重要制度配合的情况下,一些平台还没有真正肩负起主体责任,因此需强化监管,从真正意义上与之“较真”。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6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规定与网络平台运营方设置“青少年模式”的责任相关: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近年来,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屡屡被提及,但却一直存在漏洞。即便有针对性的法律施行之际,依然存在登录时未设置强制实名认证程序、青少年模式可自设密码,以及青少年模式开启后仍能浏览涉黄、恐怖类不良内容等问题,甚至青少年模式下转账、充值、理财等功能对未成年人全不设防等。

  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效果欠佳,当然不是因为网络平台遇到技术卡脖子问题,而是因为对流量利益心存依赖、现有内容吸引力不强、制度配套协力不够、平台运营方社会责任心不强。换言之,在完善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仍缺少一些重要制度配合的情况下,一些平台还没有真正肩负起主体责任,并没有拿出创新和诚意来,而是被逼“交作业”,还存在“装睡”的迹象。

  其治理之道,自然是要强化监管,从真正意义上站出来“较真”。首先,应该看到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失守对青少年的危害。近年来,由于网络不良信息,已经导致青少年心理疾病逐年上升,一些极端事件也时有发生。可以说,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质量,攸关青少年身心健康。

  其次,要携手监管部门等各主体,从内容、技术、机制等方面,不断对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进行优化。比如针对内容制定出更明晰的分级制度,以及对平台运营方制定出更具体的评估和追责制度,倒逼其扛起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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