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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钧:以法律智慧 保护人类智慧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2003年,他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选择了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现已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合并),工作短短几年就成了结案状元,第一次获评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时,他还不到三十岁;

  2010年,他被选调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他参与审理“红牛”商标权属民事纠纷案、“MLGB”商标争议案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审理的案件多次入选最高法院评选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及北京法院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模范法官”“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他获得的重重荣誉与他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

  他,就是北京市高院民三庭法官、审判长,陶钧。

  一审判赔千万元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2015年,美巢公司指控秀洁公司、王某生产销售的“秀洁墙锢”“兴潮墙锢”“易康墙锢”等品牌的粘合剂侵害了其“墙锢”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法院在美巢公司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下,结合秀洁公司商业宣传推广活动中的自述以及侵权情节,判决秀洁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万元,秀洁公司提起上诉。

  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其损害赔偿计算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了能科学、合理、客观地界定损害赔偿数额,陶钧作为案件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前往被告秀洁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查看其公司经营规模及状况,并前往涉案提及的主要建材市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涉案粘合剂市场的实际情况、价格水平以及利润情况。不拘泥于“坐堂文案”“查阅卷宗”的传统模式,陶钧选择到市场中了解真实的品牌状况,作出符合相关市场客观预期的裁判结论。同时,陶钧法官还查阅相关理论及实践书籍,对案件所涉及的诸如侵害商标权损害赔偿顺序的适用、消极举证的责任承担以及裁量性赔偿的适用要件等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确保裁判文书说理的确凿与准确。在对事实发现和法律发现具有准确认知的情况下,通过三种不同方式的计算方法,得出被告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进而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600万元。

  “这个案件是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北京地区商标侵权类案件中判赔数额较高的案件。”陶钧法官介绍,当年这起案件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北京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审判理念,同时对在适用商标法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理解具有示范意义,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指引作用。该案的判决在第一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并入选了当年北京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打造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统一尺度”

  除了执法办案,北京市高院的法官还肩负着解决辖区内法律适用问题不统一的责任,需要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去茧抽丝,总结、归纳、整理相关裁判规则,力求为日后相关法律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思路与素材。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终审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类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由北京市高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面对年均超过16000件此类案件的一、二审案件数量,如何公正、高效地解决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就成为摆在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难题。

  为此,北京市高院于2018年对此类案件展开专题调研,力求对审理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梳理与总结。陶钧作为此类案件的调研组组长,组织调研组的其他法官,先后梳理了全国法院近五年的万余份裁判文书,筛选出几百个典型案例,并逐一进行查阅、摘录重点内容,归纳概括成具体裁判规则。2019年的春节休假七天时间中,除夕之外陶钧足不出户,每一天在电脑前工作将近十五个小时,最终形成了175条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初稿,并经过十余次的修改,最终在2019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有效统一了此类案件中诸多问题的认知分歧,为“类案同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 笃行致远方能照亮法律人脚下的前行之路,初心如故追寻法治梦想方能实现国徽下的铮铮誓言。凡是过去,皆为序章。陶钧法官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循着法治之光继续毕力躬行,铸造正义的防线,映照公平的力量,保护智慧的成果。 

  小编手记:

  他厚积薄发、精准裁判,打造精品判决递上最好的业务名片;他笔耕不辍、钟情翰墨,总结审判实践真问题写出字字千钧;他勤奋钻研、修学储能,参与学术交流分享审判智慧成果。陶钧法官用“勤奋+刻苦”的法宝,努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保护创新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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