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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租手机逾期未付租金未退手机,法院判决支付买断款

本站发表时间:[2025-02-1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通讯员/高靖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王先生与蓝天公司达成租赁合同,约定王先生租赁蓝天公司提供的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租赁期限1年,租金8079元。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又续租7个月,月租金不变,但王先生逾期未付租金,亦未返还手机。后蓝天公司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5167.32元并赔偿违约金5050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先生支付买断款4521元。
  案情简介
  蓝天公司诉称:2021年7月,王先生通过某平台向蓝天公司租赁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选择“租完归还-可买断”套餐,租期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月租金673.25元,总租金8079元,商品免押金,买断价12600元。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续租该手机7个月,但在支付第1-12期租金后,自第13期起未再支付租金,蓝天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5167.32元并赔偿违约金5050元。
  王先生未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亦未到庭参加本案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租赁合同主要约定:王先生逾期支付租金超过7日,则双方租赁关系转为买卖关系;王先生应于蓝天公司通知7日内支付买断款;租赁期限届满后未返还手机,王先生应按照每日10元赔偿违约金。
  蓝天公司称王先生已付清8079元,王先生自2022年7月6日发生逾期情形,于2022年7月14日发生买断情形。经蓝天公司催要王先生未归还涉案手机。根据协议约定买断款:买断价格12600元-已付租金8079元=4521元。蓝天公司称因王先生逾期付款行为造成其资金占用损失,但未提供相应证据。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达成租赁合同关系,蓝天公司交付涉案手机后,王先生逾期付款超过7个自然日,经蓝天公司通知未归还涉案手机,发生约定的买断情形后仍未支付买断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蓝天公司确认,买断价格应为4521元,法院对此不持异议。蓝天公司请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5167.32元的诉讼请求,在不超过4521元的范围内,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蓝天公司请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一节,因双方约定发生逾期支付租金超过7个自然日情形双方关系变更为买卖关系,蓝天公司现主张以买断方式维护其自身权益,已丧失基于租赁关系弥补损失的请求基础,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利息损失的事实,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支付买断款4521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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