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录制的依法防控新冠肺炎法律知识短片《战疫——法律小贴士》,《法治进行时》栏目已开始陆续播出。
今天播出第十八集,由北京律协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律师大家介绍《特殊时期,房屋出租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战疫法律小贴示
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出租人在社区防控工作中,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房屋出租人要将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及时上报,督促承租人到社区报到,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掌握来往人员信息,办理好出入证,配合做好承租人隔离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绝对不允许房屋出租人无正当理由终止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阻止承租人返回居住。
一旦出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变成群租房,要及时上报,积极整改,服从街(镇)工作人员安排,做好群租人群可能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