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说案 > 以案说法

KTV门口无故被打 两男子回手打死人受审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06]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于忠洋

  男子李某酒后无故持木板殴打素不相识的周某、陈某,遭反击后被殴打致死。

  今天(12月6日)上午,周某、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检方起诉称,周某、陈某于5月12日凌晨,在北京市丰台区某KTV正门楼梯处,遇到被害人李某。李某无故手持木板殴打周某头、面部,经鉴定周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随后,周某、陈某用拳脚及木板击打李某头部、背部等部位,致李某死亡。

  对于检方指控,周某、陈某均表示认罪。

  周某在法庭上称,双方冲突中,李某用木板打伤自己右眼。

  检方认为,事故是由李某酒后闹事引发,其应负一定的责任。但在冲突中周某、陈某将木板从李某手中抢过来后,对其进行殴打致其死亡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周某、陈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其二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至三年。

  针对事发时李某处于醉酒状态一事,李某女友在公安机关供述时也予以证实,“平时也就是三两白酒的量,当天喝了估计有六两,走路都晃了。”

  陈某的诉讼代理律师称,事发前,李某与女友发生争执,并扇了她一耳光。随后,李某走出KTV,在室外捡到一块一米长的木板,返回到KTV门口时碰到周某、陈某。“李某持木板返回KTV意图行凶,且在KTV门口用木板从周某脸部扫过向其挑衅,周、陈二人为自卫才予以反击。”

  周某的诉讼代理人则称,周某从李某手中抢走木板,是为了防止对方进一步殴打自己,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考虑减轻处罚。

  检方认为,根据事发地监控画面显示,三人扭打在一起,从楼梯跌落后,李某已经没有了攻击行为。而周某、陈某仍使用拳打脚踢、木棍殴打等方式对李某进行攻击,已经不属于防卫。

  据悉,周某、陈某的亲属已经一次性赔偿李某家人85万元,并已获得谅解。

  在最后陈述中,周某表示今后会好好改造。陈某再一次道歉称,“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行为,给双方家庭造成了伤害。”

  此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