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夫妇及出借工伤证的孙某(左一)在海淀法院受审 摄/记者 周蔚
利用工伤证拿药可全额报销,宋某夫妇借他人证件到医院拿药然后转手低价出售获利。今天(12月18日)上午,宋某夫妇及一名工伤证出借人孙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上午10点半,被告人宋某、姜某被带进法庭,宋某和姜某系夫妻关系,姜某曾在北京某能源公司工作时发生工伤,持有工伤证,每月需到医院开骨伤的药。另一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孙某早早来到法庭。孙某与姜某之前是工友,脚部有工伤,走路需要拄着拐杖。
检方指控,2017年10月份左右,宋某、姜某以借用证件取药,并每月支付人民币1500元使用费为由从被告人孙某、许某(另案处理)、陈某(另案处理)、黄某(另案处理)处借得四人的工伤证、医保卡。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宋某、姜某冒用孙某、许某、陈某、黄某的证件,多次在北京的医院开医保报销药品,并将上述药品低价卖出。宋某、姜某通过上述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共计446378.61元。其中,宋某、姜某冒用孙某的名义开药金额为96354.53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宋某、姜某伙同他人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是我自己做的,姜某没有参与,孙某一直跟我有联系,医保卡都是我在用。我老公(姜某)医保卡上的药都是他自己用的。”宋某称。
姜某对检方指控的数额有异议,“具体数额我也不知道,但是没有这么多。”
据姜某供述,2017年10月左右,他与妻子通过街上散发的收药小广告,就琢磨出一个挣钱的办法,利用工伤医保卡从医院开出全额报销的药品然后低价卖掉。考虑到只用一个人的证件挣不了多少钱。他们就想到借之前工友的证件拿来开药。每个证件半个月开药量价值4000元左右,然后以14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路边收药的人。每月给出借人微信转账1500元。他自己每月也拿药来吃。
2018年5月的一天,姜某在医院拿药时被医院保安发现,遂报警。之后姜某的妻子宋某经电话传唤到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工伤职工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医药费用由工伤保险予以全额支付,但是仅限于本人使用。北京某医院发现宋某等人的行为后,看到宋某夫妇再次到医院拿药时报警。
庭上,宋某一直强调所有拿药卖药的行为都是自己做的。姜某也称自己对妻子宋某的行为不知情。但姜某在公安机关称,在此期间他们一共挣了3万余元,全部用于生活消费了。
检方认为,社会保障卡是国家为公民办理医疗费用结算、领取各类社会补贴、津贴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专用身份凭证,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社会保障事业,通过社会保障卡使人民群众在看病、养老等方面享受国家福利。宋某、姜某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建议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到五年。鉴于孙某到案后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将获利的9000元全部退赔,建议判处缓刑。
休庭五分钟后,该案当庭宣判,宋某、姜某犯诈骗罪成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均被处罚金10万元。孙某因犯罪情节较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宋某、姜某退赔40余万元国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