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欠款,李某动起了歪脑筋,通过网络购买假币,最终身陷囹圄。
“以假乱真”?
购买假币也是犯罪!
一日,李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刘某。在聊天中,李某得知刘某可以提供假币后,为偿还他人欠款,李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之后其进入了刘某所在的QQ群,通过刘某购买100元、50元面值的假币。刘某通过物流快递向李某寄送假币,李某通过支付宝向刘某付款。
据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先后七次通过支付宝向刘某支付购买假币,其中10000元用于归还曹某的欠款。后曹某报警,李某被抓获。民警在李某的汽车内又查获假人民币12100元。经鉴定上述22100元为机制假人民币。涉案假人民币被没收。案发后,李某偿还曹某人民币10000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购买伪造的货币并使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购买假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想要成功赚钱,应该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而不是走歪门邪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不小心走上犯罪的道路,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另外,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进行现金交易时,首先要提高警惕,仔细对比查看收到的货币。大额交易最好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完成,并在手机上确认收款。其次,要了解人民币基本的防伪措施和特征,掌握必要的识别技巧,一旦发现假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