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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陷阱多,谨防这些“坑”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0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发展,二手车交易也逐渐将阵地转移到网络平台,这使得二手车交易选择范围更广、方式更便捷、费用更经济。但是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买到“问题车”、“泡水车”、“翻新车”怎么维权?这些你都了解吗?值此3·15之际,海淀法院法官以案说法,教你面对交易陷阱时如何避开那些“坑”。

  案例一:4S店买到问题二手车,怎么办?

  【案情回顾】

  边先生在4S店购得宝马认证二手车一辆,不久,在行驶过程中却出现发动机烧机油故障报警,后经维修发现:发动机有拆开大修过的痕迹,维修方法与原厂不符,也未使用原厂配件,且在其购买前,该车已三年没有在宝马4S店进行保养。边先生认为,在合同履行中4S店不符合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合同约定;不符合官方认证二手车宣传;不符合官方网站认证二手车宣传—完整有效的车辆行驶和维修保养记录、全部使用BMW原厂配件的维修保证、发动机检测合格。故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合同价款、赔偿三倍商品价款并承担车辆发动机维修费。

  【法官释法】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不要盲目轻信4S店的口碑,要和卖家核实车辆信息,切忌未谈妥便急于付款,了解欲购车辆的车况、购车年限、行驶里程、是否为事故车辆、质保服务等信息;认真阅读购车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明晰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问清商家售后保证、车辆维修等问题,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时维权被动。如果买到了有缺陷的二手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可以向车辆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如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案例二:通过网络平台买到泡水二手车,怎么办?

  【案情回顾】

  陈先生是一名二手车经纪服务者,其在APP软件通过购车帮买服务购置了一台运动型二手轿车。在此次购买过程中,平台提供的帮买服务称“专业、理赔的服务,检测1000台车无重大失误,复检师把控车况质量、车况与检测不符,车速拍将进行相应赔付”。陈先生出于信任发起了购买订单,该款二手轿车当时车检显示“车况优秀属于95B等级”、“经检测,该车无火烧、无泡水”。后平台工作人员在现场对该款车辆的情况进行检测,双方确定无误后,陈先生支付了服务费以及剩余车款。

  而后,陈先生将购买的该款二手车卖给了客户胡先生。售出后,胡先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现异常,去4s店查看,发现该车曾经于2017年出过两次险,其中一次理赔金额达到近28万元,理赔项为全损车。陈先生与平台客服联系,并且按照约定进行了检测,鉴定结论系该车为泡水车辆。陈先生为维护商誉和减少损失,将胡先生购买的该款二手车辆进行了退车退款,后其与平台多次协商处理未果。陈先生认为,依据帮买服务协议,其与平台形成了合同关系,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平台退还服务费并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法官释法】

  网络购车方式固然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但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车时要提高甄别能力和法律风险意识,做理智购车人。法官提醒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和平台提供的车检信息,对于车辆应做好检测,如有必要,需委托正规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同时留存合同、收据、检测报告等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二手车后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卖家隐瞒车辆真实信息欺诈销售,可依据车辆买卖合同向卖家主张合法权益,也可依据服务合同向平台方主张退还服务费并赔偿相关合理损失。

  案例三:车行贷款买到翻新二手车,怎么办?

  【案情回顾】

  李先生在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车,里程表显示是8万多公里,价格16万,李先生出于信任及对车子的喜爱,首付了5万元,并在车行办理了3年贷款,分期购买该款奥迪车。购买车辆时卖家声称车辆不是事故车和问题车,并承诺为车子的发动机、变速箱等提供质保。后李先生发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感觉车子耗油严重。送修后发现车子只是外面做了处理,发动机里面锈迹斑斑,油路管处已经裂开。经过检测,前面玻璃和后挡风玻璃都更换过,并且该车的里程表被调整过,车辆的实际里程不止8万多公里。李先生认为,该二手车行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其权益,销售存在质量问题产品,所售卖产品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有欺诈消费者之嫌,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判令二手车行退还合同价款、赔偿三倍商品价款。

  【法官释法】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应该注意,首先,要寻找靠谱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其次,谨防车贷陷阱,不可随意与非正规的小额贷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以致被动还款,影响个人征信;最后,保持理性头脑,当卖家售卖车辆价格过于实惠,各项指标过于“完美”时很可能存在陷阱,在购买时应将车辆质量要求尽量明确地写到合同中去。若在买卖二手车的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不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并给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销售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