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通过网络视频学会了技术开锁,购买了开锁工具,从此走上了入户盗窃的道路。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案情回顾】
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间,李某采取技术开锁的手段,通过尾随快递人员或查看楼道电表箱内快递的方式确定住户是否在家,并选择无人在家的家庭下手,进而利用卡片或开锁工具入户盗窃。经鉴定,李某多次入户盗窃,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0余万。
【检察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李某多次入户盗窃,共窃得财物20余万,属于数额巨大,经法院依法审查,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
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严重危及了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所以,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价值,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警示公民摒弃不劳而获、以盗窃他人财物为生的不良想法,以免牢狱之灾,同时提示大家,要谨慎选择快递收发地点,提高防盗意识,避免财物损失。